广州白云属于哪个市?
以前,白云是县、地级市的叫法;现在,白云区属于广州市的下辖区(县级市); 其行政区域属于广东省广州市的郊区,因区域内有白云山而得名。 辖13个街道,290个社区。 位于广东北部,珠江三角洲腹地。东邻增城区和黄埔区,南接荔湾区,西靠越秀区和花都区,北连从化区。全区总面积745平方公里。[1]截至2018年末,白云区户籍人口143.44万人,比上年减少0.9%。其中城镇人口99.63万人,占总人口比重为70.3%。 据《岭南文库·广州地名志》载,“周朝时期,今广州地区分属南海郡番禺、增城县。秦始皇统一中国后,设置南海郡,辖四县,番禺即为郡治。西汉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设番禺县,县城在今市区人民路旁,汉晋以来一直是郡、县的治所。”
南北朝时期,番禺县先后隶属于梁朝五府和宋齐梁陈五代十国的南梁湘州。隋唐时期属岭南道,宋代划属广南东路。元代改路为府,番禺属广东行中书省。明代设广东布政使司,清朝设广东省,番禺均为所属州县。民国元年(1912)废除府制,实行省-道—县建制,番禺属广东省南路行署;抗日战争期间,国民政府于1939年1月成立华南抗日纵队,5月以番禺县为中心建立粤中抗日根据地,将番禺县作为中心根据地的县级行政区称为番禺县抗日民主政府,以大岗山为中心,包括现今的南沙以及中山的坦洲镇一带。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设番禺专区,隶属粤南区行政公署。1952年12月,属中南军政委员会广东办事处。1956年1月,划归佛山专区。1958年11月,划归广州市领导。[2]1961年初恢复番禺专区,专署驻番禺区。1975年,撤销番禺专区,将其行政区域并入广州市。1993年,设市辖白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