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要听谁的?
总统是美利坚合众国的国家元首,也是武装力量的统帅。总统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任期四年,连选连任,没有届数限制。 美国《宪法》规定,总统有七项主要职责: (1)统一指挥美国的武装力量;
(2)颁布关于军事的命令和指示;
(3)代表美国进行国际交往并签署有关文件;
(4)在征得国会同意后,派遣或授权他人派遣美国军队参加国外武装冲突;
(5)在征得国会同意后,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美国武装力量执行其他非战争性任务;
(6)任命美国军队的所有将级军官和其他高级文职人员;
(7)享受与其他联邦政府官员同等待遇。 在美国历史上,曾出现过几种不同的总统制、总统职权理论和美国三权分立制度。
在美国建国初期,人们认为立法权和行政权都是极其重要的权力,应该由一个人来统率。这样,总统便集政治和国防大权于一身。但到了1933年,总统须得到国会同意才能动用联邦资金的作法被废除,总统的权限大大增加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又出现了许多需要总统迅速作出决定的重大问题,而这些问题往往又须涉及军方乃至其他国家。这时,又出现了“全能总统”的说法。然而,这种“全能总统”的设想并未获得实现,只是由于历史传统等种种原因使总统的权力得以越来越大罢了。 在尼克松之前,美国从未有过一个主动辞职的总统(詹姆斯·门罗在任期内因年老体衰提出辞职但未获国会受理。),而从尼克松开始,这一惯例又被打破了——尼克松因水门事件被迫辞职。
里根上任之初,共和党占据了参议院多数席位,为里根推行新政提供了重要机会。在他任内,美国经济实现了强劲复苏,通货膨胀大幅下降,失业率持续下滑,共和党人把这一成绩归功于里根的治国才略。
老布什担任总统期间未能解决困扰美国的社会保障等问题,而伊拉克战争更是令人民对其非常不满。他唯一值得称道的政绩是恢复了美国的经济竞争力。 奥巴马上台之际,美国的GDP已经下降至全球第3位,失业率达到8.6%,通货膨胀居高不下。
奥巴马在任内推出了多项经济刺激计划,大力扶持高科技产业,以振兴美国经济。他还力图通过税收调整、移民法案等多重手段来解决贫富分化和社会不公等问题。虽然这些措施收效甚微,但却赢得了广大中下层民众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