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票密码如何破译?
昨天,本报A12版报道了彩票市场“刮刮乐”出现异常,中奖者难以兑奖的事情。报道见报后,不少市民来电表示,自己在买彩票中经常碰到各种问题,最不解的是,每次中奖号码公布后,总有不少人跑到彩票发行站去“认证”,究竟“认证”什么,发行站的工作人员也说不清。
市民质疑
中奖了得先去认证
市民张女士是彩票爱好者,近阶段她经常在网上买彩票,虽然中奖的次数不多,但我乐在其中。”可是,前两天她买了一张彩票,中了200元,当她兴匆匆来到附近的彩票发行站想要兑取奖金时,却没想到被工作人员告知,她的彩票要先去“认证”才能兑现。
为此,记者随机采访了周围的几名市民,虽然大多数人都不知道“认证”二字具体指什么,但都知道在兑取奖金前,自己的彩票要先经过“认证”这一程序。来自市北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的王先生更是表示,由于自己的工作关系,他经常要到福彩站去审核彩票,有时候遇上一些人买彩票中了大奖,得先去财政局进行兑奖认证,才可以拿到钱。
“其实彩票也是一种证券,它应该遵循证券市场的一般规则,彩票的中奖号码一旦公布,应该立即对持有中奖彩票的购彩者产生效力,否则‘证’和‘认’二字就有点名不副实了。”市民徐慧表示。
说法不一
兑换大奖有严格程序
针对市民对彩票兑奖程序的质疑,市北区一彩票销售点的负责人杨先生如是说:“其实,这是根据福彩中心的要求,对于2000元以下的奖金,顾客可以直接兑换,而对于2000元以上的特别号码,则要持条认证。这么做主要是为了防止买彩票的人冒领奖金,这也是保护其他购彩者权益的做法。”但记者随机采访了十几名市民后,却没有一个人知道“认证”是为了保护谁?在互联网上查询也未见相应条款。
对此,市北区财政局负责监督彩票发行工作的李科长给出了另一种答案:据有关规定,我市销售的福利彩票属于冠名发行,即市财政部门将福利彩票筹集的公益金委托中国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统一汇缴,管理并派市彩票中心具体组织发行。福利彩票中奖号码一经公布,即对所有人生效。市民购买的福利彩票如中奖,可持中奖彩票就近到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市福利彩票销售站兑奖。2000元以下的福利彩票中奖者,可持中奖彩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就近到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和市福利彩票销售站兑奖。2000元以上福利彩票中奖者,须持中奖彩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先到市福利彩票发行站填写《福利彩票冒领、挂失赔偿审批表》,由发行站留存,再由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处理。兑取7万元及以上奖级的中奖者,须进行身份核实,核实无误后,方可兑现奖金。对于兑奖比例规定如此:即兑奖金额在5000元以下,按照彩票投注金额全额兑付;兑奖金额在5000元-10000元期间,按照投注金额扣20%后兑付;兑奖金额在10000元-30万元期间,按照投注金额扣30%后兑付;兑奖金额在30万元-80万元期间,按照投注金额扣50%后兑付;80万元以上的,如果中奖者自愿放弃资助,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可以按80万元颁奖。
说法无法一致
专家称应取消“认证”
但如此繁琐的兑奖程序却不具唯一性,对于市民质疑的“认证”问题,青岛大学管理科学博士后站科研专家薛凯华表示,从彩票中奖者的立场来看,其最大心愿就是为了获得经济补偿而放弃其他权利,但从目前的法律框架内看,一旦受害人获得了经济赔偿权又声明放弃了其他权利,也就免除了其他行政主管和相关部门的追偿责任,那么,包括公安、检察、监察和审计部门就失去了对他们进一步查明真相的执法权;从法律的公平性准则出发,福利彩票发行机构本身对其发行的彩票管理极为不规范,对巨额奖池资金支出没有严格的账目结算原始凭证,在巨额资金的使用上根本不符合行政财务常识,相关责任人需要承担责任。为此,薛凯华建议,一方面有关部门要尽快对福利彩票的管理使用进行稽查,对相关人员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另一方面,应该对福利彩票的兑奖方式做出修改,取消2000元以上的“认证”要求,增加社会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