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内资产如何虚假出表?
表内资产虚假出表的方式主要为未在报表中披露对特定目的载体的实质控制权,主要手段为成立壳公司,以表内资产出资,设立特定目的载体,以达到表外融资目的。
例如,A公司在甲商业银行开设一般户,A公司为大股东。甲通过其指定B公司,将资金以委托贷款等形式将资金分拆存入A公司银行账户,并通过甲推荐C公司与A公司开展无实际业务往来的存单质押融资。质押存单来源于A公司一般户的存款,存单对应的存款资金以委托贷款形式通过A公司账户发放给了C公司使用,实际风险由C公司承担。C公司最终无法偿还存单下的债务,甲商业银行为了保证B公司本金及收益如期收回,通过A公司银行存款账户垫款偿还存单下的债务。按照“实质重于形式”会计核算原则,该存单本质上已在质押时转移了风险。
甲商业银行应将已转移风险的存单纳入表内核算,并计提贷款损失准备,否则将虚增存贷规模以及不良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