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国有股权指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以下简称《国资暂行条例》)规定,国家出资注册资本金或股东投入资本金构成企业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这实际上确定了国家作为出资者对国有独资公司和控股公司的所有权或者持股比例。而国家所有权的代表是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部门。
依据上述两部法律的规定,我们可以将国有股权定义为:由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者部门行使的所有权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的具体体现。 需要说明的是,尽管股份有限公司中不存在国家股这一类型股份,但是国家作为所有者的身份是不容否认的。因此我们可以在理论上将国家所有的股份称为国家股,并将这种股份的收益纳入国家所有者权益的范畴。
由于国家股存在于所有的股份有限公司之中,而不单纯指国有独资公司或者是国有控股公司,故又称之为全民所有制产权。 当然,国家所拥有的这部分产权是由具体的投资项目或资产项所承载的,并不是一种抽象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