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队大名单多少?
各队应于赛前7天填报参加该场比赛的23名运动员名单,该名单经寄交中国足协及该场比赛的地点会员协会后不得更改。为避免出现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各队在填报23名队员名单的同时可填报最多不超过5人的替补队员名单,如替补队员名单以外的队员在该场比赛前发生意外或伤病不能参赛,可从替补名单中替换。
赛前1小时,主教练员必须填写确定上场队员及替补队员(最多可填报5人)位置的上场队员登记表和替补队员登记表各一份,分寄交第四官员和记录员。该表中运动员的位置不得改变,每一名场上队员在该场比赛中至少必须有一次被替补上场。在该场足球比赛开始后,上场队员登记表及替补队员登记表中未填写的运动员不得参加该场比赛。
替补队员在同场足球比赛中可连续替换,但同一名上场队员被替换下场后,不得重新替换上场参加该场比赛。替补队员必须在比赛成死球时从中线处入场参加比赛,替补队员入场和被替补队员离场必须同时进行,替补队员未经裁判员允许,擅自进入场地,应给予黄牌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