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法学院怎么样?
四川大学法学院前身是创建于1905年的京师法政大学。1931年,京师法政大学与京师大学堂合校后,法学教育归入国立北平大学法学院。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和南开大学先后南迁,于长沙临时组成长沙临时大学,成立文、理、法工、医农4个学院。1938年4月,学校沿湘江北上至昆明,改称国立西南联合大学。抗战胜利后,原西南联大师范学院及文科、理科的有关院系,留在昆明独立建校,定名为昆明师范学院。
1949年12月,昆明师范学院并入西南师范大学,同时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开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校文科法律系师生和原中央政治大学法律系部分教师调入西南师范大学法律系。与此同时,四川省立教育学院法学组并入法律系,形成当时的法学教育基础。
1952年,全国高等院校进行院系调整,将西南师范大学法律系并入四川大学,建立四川大学法律系,是我国老八所法律院校之一。1989年经国家教委批准在四川大学法律系基础上建立四川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