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贷款公积金贷款吗?
所购住房是自住住房,不是营业性用房;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申请贷款时需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在一年(含)以上;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及其批准文件等;以不低于购建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所购住房的首期付款;同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没有正在还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不得申请贷款:已申清了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两次(含两次)以上;有尚未还清的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以欺骗手段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余额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向公司提供证明材料,经受委托银行审查核实的,可申请办理变更。变更内容涉及担保或抵押的,应到承办部门、受托银行办理变更手续。需办理保险变更的,到承办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并由承办部门代办保险变更。
所购(建造、大修)住房因政府规划等非自身原因,造成重大变故无法继续履行原借款合同,需将原住房消费贷款转为一般性个人住房贷款。变更的贷款,期限、利率等执行一般性个人住房贷款规定。借款人在按月偿还借款本息满一年后,需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的。保证人失去担保资格和能力的,应变更保证人,并重新签订《保证合同》。
死亡(被宣告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又有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的,由继承人、受遗赠人的监护人申请变更借款人或按《保证合同》约定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