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薪酬由谁制定?
以前在某中央直属企业(电信行业),公司工资总额和总部人事局上报的职工总数有关,这个指标每年都会报给国资委。 至于岗位绩效工资,原则上是公司和工会共同决定,但实际操作中都是总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自行确定。
在电信这种劳动密集型产业,一线员工收入是相对透明的,每个工号每月话单价乘以工作量就是该员工的月收入,一般不会有什么变动;技术类和职能类的岗位则相对灵活一些,会考虑市场同类水平,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来定。
由于中国电信是中国唯一一家完整覆盖全国所有地市的运营商,因此对外业务基本上不用考虑竞争问题;而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由于移动电信的分割,各自保有自己的核心网络,所以相互之间的市场竞争还是比较激烈的。
因此在计算内部报酬时,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的岗位绩效工资要考虑到市场竞争因素,中国电信用的是中国联通的网络,因此也要适当考虑。不过,那已经是10年前的事情了,现在不知道变了没有。
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水平和工资结构等由企业依法自主决定。企业应当在政府宏观调控和指导下,在生产发展和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逐步增加职工的工资,实现职工收入水平与本企业经济效益以及劳动生产率的协调增长。
国有企业在确定职工工资水平时,应当根据劳动力市场劳动力供求状况和企业效益状况等,通过规范的集体协商等程序合理确定。
在企业内部分配中,应当以岗位劳动要素为基础,以人工成本投入产出效益为约束,通过建立技能人才工资合理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充分发挥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
为规范和加强政府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在国有企业中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按比例挂钩的办法,是把企业工资分配与企业经济效益挂钩,企业经济效益好、经济效益增长速度快的多提取工资,工资水平高;经济效益差、增长速度慢的少提取工资,工资水平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