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合作贷款如何?
新农村合作贷款是为支持有技术、有能力、有市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贷款载体、吸收合作社社员贷款额度集中使用的信贷产品。产品特点:有效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及社员生产和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发展。贷款对象: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并经有权部门审核认定,实行社员制、封闭管理,具有农业产业化经营特点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社员。
申请条件: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合作社成员户数一般在50户(含)以上,有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所,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2年以上。2、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100万元(含)以上,上年末经营盈余30万元(含)以上,净资产达到50万元(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于上述规模实力的等值实物资产。3、合作社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与社员在经营上实行分户经营、民主管理、盈余返还。4、合作社信用等级在BBB级(含)以上,资产负债率在70%(含)以下,已参加信用乡镇建设,在信用乡镇内成立的合作社原则上信用等级为良好级(含)以上,资产负债率在60%(含)以下。
社员应符合农户申请贷款的规定,同时达到以下标准:1、社员家庭成员(夫妻双方、未成年子女、本科(含)以下在读学生、其他无民事行为能力子女,下同)原则上无未结清的信用贷款或贷款余额在1万元(含)以下,且无1万元(含)以下担保贷款、有1万元(含)以下的担保贷款的户数不能超过2户。2、社员家庭成员中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不能超过2人。3、信用等级在良好级(含)以上。贷款要素: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贷款利率原则上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基准利率,最低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0.9倍执行。
合作贷款还款方式一般采取分期还款方式,期限在1年以内(含)的,可采取利随本清、按季(月)结息到期还本或分期还本付息;期限在1年以上的,采用分期还款方式,每年偿还一次本金及其利息,最后一期偿还清所有贷款本金及利息。担保方式:新农村合作贷款实行合作社担保,并由合作社全体成员家庭财产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建立风险基金实施风险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