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阳台要求吗?
住宅建筑每层设有2个安全出口或1个疏散楼梯的公共建筑(公共建筑包括商场、旅馆和办公楼等),超过2层的公共场所与居住建筑的楼梯间应在首层采取有效分隔措施。 这些规定都是建立在发生火灾后人员能迅速安全逃离的基础上的,没有火灾的情况下,平时是可以打开的。
在规范中,对于敞开式阳台并没有硬性要求封闭,但是有如下提示 在建筑的设计中,应尽量避免将阳台作为人员疏散的入口。当设置敞开式阳台时,阳台不应作为疏散口使用;当采用镂空型钢结构阳台且其通透性较好时可以作为疏散口设置。 对于已经建成的建筑,如果当地消防监督部门检查比较严厉的话,会要求对敞开式阳台进行整改。如果不严,也就没什么事了。 但是有一个事情需要注意一下: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3.7.8条规定,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住宅建筑套内的厨房应符合下列有关要求:
a)面积不宜小于 5㎡;
b)应与居室隔开,并应设门相通 这个条文是针对建筑面积小于60㎡的单套住宅制定的,也就是说,大于这个面积的住宅不适用这条条文。
所以,我觉得,如果当地消防检查不严的话,就没什么关系了;如果严格的话,可以考虑将敞开式阳台封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