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湖北可用吗?
2016年7月,上海和湖北签订了《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办公实施细则》,正式开启两地公积金互通互贷。 根据此文件,上海市缴存的公积金,在湖北就可以直接贷款买房了!具体如何办理呢? 首先,在上海公积金中心网站上填写《异地贷款申请表》并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其次,由上海公积金中心和湖北省各直属分中心(营业部)对材料进行审核,办理抵押等相关手续;最后,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发放贷款、按月还款。 上海公积金中心网站提供的材料清单显示,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收入证明、银行流水、购房合同或协议、预售合同、公积金贷款担保材料等48项材料。
不过,需要提醒的是,虽然上海的公积金可以在湖北贷款买房,但两地之间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并非无限额,而是设定了具体的限额标准——即个人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家庭贷款最高额度90万元。
根据上海市公积金管理官方发布的信息,职工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就能申请公积金贷款。而按照《关于促进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四地之间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没有限制,也就是说在A地缴存的在B地就能贷款,在A地贷款的也在B地能够缴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