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营企业如何抵消?
联营企业是指相互之间具有重大影响但不存在控制关系的投资者所持有的一个或多个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在会计处理上应作为权益法来处理其会计事项。联营企业之间的抵消应当包括所有会计要素及其明细项目的抵消,但是,由于联营企业对被联营企业没有控制权,因此不能进行资产减值准备的抵消; 同时考虑到对被联营企业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之间的关系,属于或有事项的预计负债也不能互相抵销,其他债权债务也无法互抵。
具体抵消方法如下:
1)将企业资产负债表各项余额相抵消
2)将企业收入和成本费用相抵消
3)将各联营企业的盈利(亏损)相抵消,计算确认投资收益(损失)
4)按持股比例计算确定应分配利润(扣除可分配利润),调整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上述四个步骤不是截然分开的,往往需要结合企业具体的业务进行综合处理。尤其对于存在不同会计准则情况下的联营企业和子公司的,需要结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
联营企业通常有如下几种情况:
1、投资方与联营企业之间的销售
投资方与联营企业之间的销售,存在顺流交易(投资方向联营企业出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和逆流交易(从联营企业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无论是顺流交易还是逆流交易,如果交易标的是存货,投资方在确认应享有联营企业投资收益时,均应抵消与联营企业之间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影响。
2、投资方与联营企业高管人员之间的服务费
投资方从联营企业采购商品形成的存货尚未对集团外独立第三方销售,但投资方同时为该联营企业的高管人员提供服务,投资方应就该高管人员服务而确认的服务费应在其个别财务报表中确认相应的营业收入。
同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结合存货对外实际销售情况考虑是否将该笔费用作为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进而确认为留存收益。
3、投资方与联营企业之间共同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的成本
投资方与联营企业之间共同开发无形资产,投资方实际支付了相关费用,如研究支出、人员服务费及其相关费用,或与联营企业发生的其他未实现内部交易,如为联营企业代垫其他费用,需要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该笔费用确认为资产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