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企业的出表?
“财务造假”是A股屡禁不止的顽疾,2018年暴雷的康得新、乐视网等,2019年爆出的金力泰、ST信威等,近期刚刚翻车的ST瀚叶、永煤集团等,无一不是造假的典型。 在对这些“造假王”谴责声一片的同时,可能很少有人注意到,这些企业将资金转移他处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规避审计。 如ST瀚叶2016年IPO时被质疑融资后未实施收购行为、商业逻辑不清,收到问询函后,公司立即将1.73亿元转入全资子公司,并补充相关合同,完成对子公司的收购;同样在收到问询函后,*ST中孚立即将4.65亿元转回至母公司账户。
实际上,早在2013年的时候,ST中孚就有过类似的动作——在收到问询函当天,公司将19.2亿元的银行存款立即全部转出,随后又迅速转入。 除了规避审查外,这类操作最明显的意义就在于实现账面的“自圆其说”——当被问询的资金去向时,有了完整的交易链条,自然可以让财报更为精致漂亮。 而对于真正的业务开展、资金运作而言,其实并无实质性帮助。 也就是说,上述企业通过将货币资金转至子公司或关联方,实现了报表的“表里如一”,但这种资金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并没有真实流转,企业依旧存在虚增资产的可能性。
冷瑶优质答主有这么一句话,叫“出表是目的,手段是路径,手段服务于目的,没有最好的手段,只有最适合的手段”。那么,什么是“出表”呢?在建筑企业中,“出表”的准确名称叫“工程承包再分包”,是建筑企业为增加利润、加快工程进度等目的而采取的一种“以包代管”的工程管理方式,是建筑企业工程承包的后续再分包行为,即承包商将所承包的工程再次分包给实际施工方,从中赚取管理费的行为。
在实际施工中,建筑企业一般通过“企业内部承包经营合同”、“工程项目承包合同”、“建筑工程施工责任包干协议”,以“内部承包”或“扩大劳务”之名,行“出表”管理之实。这种方式被一些大型建筑企业形象的称为“一拖N”,即一个总承包商下面有多个“出表”的分承包商。
从法律角度讲,我国现行建筑法规对建筑市场秩序的规范主要体现在对工程承包及总分包管理上,承包和分包是建筑市场在发包过程中最基本的运行方式,分包是承包的后续行为。
我国现行建筑法规明确禁止转包和非法分包行为,所谓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所谓非法分包是指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