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保证金什么意思?
一、保证金定义 根据《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36号)规定, 保证金是金融租赁公司以资金或证券作为质押,向客户融资,或者为客户的交易提供担保,以及经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用途的资金或有资产。 可见,保证金是一种特殊的委托理财业务,其特殊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客户提交保证金,金融机构依据保证金的数量及交付情况,将相应金额支付给客户提供融资;二是有些情况下,金融机构可以直接使用客户交存的保证金进行资金交易,并以该笔交易产生的收益补充客户的收益安排。 在以保证金的形式为客户提供融资服务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二、保证金管理 为了保证保证金的安全和便捷流转,《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专门对保证金的交付与管理进行了规定。具体内容包括:
1.除融资租赁业务外,其他业务的保证金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三、不同形态保证金的监管要求 上述内容是对各种形式保证金的普遍性监管要求,各金融租赁公司的业务实践中有可能遇到各种特殊的情况,还应关注各地银监局对于当地金融机构开展特定业务的特别要求。
企业保证金是指在合同发生时,承包商从其所得的工程款中提取一定比例的金额,在业主处储存,用以保证工程能够顺利完成,承包商在企业保证金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可以使用企业保证金。
企业保证金的性质有特殊之处,即与一般的担保物权不同,其担保的不是债权,而是当事人双方的约定,是对合同履行所作的保障,其设立的依据不是法律、法规的规定,而是合同的约定。
企业保证金的法律性质
企业保证金从一定意义上说就是工程款的一部分,如果按照行政法规规定,施工单位应按照一定比例向发包人缴纳工程总额的5%的保证金,这种理解在实践中也占主导地位。
另一种观点认为,企业保证金属于担保法的法律范畴,担保法规定的担保形式包括五种方式: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而企业保证金并非如保证施工质量的属于定金的一种形式。从企业保证金的提存形式、特征来看,企业保证金不是工程款的性质。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缺陷责任期内,如发包人被撤销,保证金随交付使用资产一并移交使用单位管理,由使用单位代行发包人职责;如承包人被撤销的,保证金随施工资产一并清理。在缺陷责任期终止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企业保证金,发包人在收到申请后14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按约定向承包人返还,承包人可与发包人协议将企业保证金转为工程款,并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备案。
因此,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因为按第一种观点认为企业保证金属工程款,既然属工程款,发包人就应及时按工程进度比例支付,而不应留存在发包人处,这与实际不符。而且,在工程价款中已包含了针对工程质量要求的费用,如质量达到标准即可支付并不存在额外支付费用。从实际的提取方式来看,企业保证金不是工程款。企业保证金的性质应是一种担保形式,既不是定金,也不是留置,而仅是一种合同担保。在工程建设中,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企业保证金,实际是对工程质量在合同上的担保形式,它只是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复的义务,对承包人而言,仅在一定期限内转移对这部分资金的使用权,并没有真正失去对这部分资金的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