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基层幼儿园?
在社会的各个层面,各个领域中,都有幼儿园的存在,在我国的法律系统中,对幼儿园的定义是:“幼儿园是对学龄前儿童实施育人为本、提高国民素质的、让孩子们健康成长的、社会服务机构”,这一定义道出了幼儿园的本质,同时也突出了国家对幼儿园的政策以及幼儿园的功能,根据这一定义,我们可以将幼儿园划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国家办的正规幼儿园;二是社会办的个体幼儿园。本文将基层幼儿园界定为:国家办的正规幼儿园。
界定国家的正规幼儿园的概念,我们要明确两个概念:一是学前儿童,指年龄在3周岁以及3周以上,尚未入室接受小学教育的儿童;二是学龄前,指学龄前儿童进入小学教育以前的教育阶段,包括幼儿园、家长指导的幼儿家庭教育以及补习之类的阶段性教育。
基层幼儿园的功能,作为社会的公共机构,它的主要职责是面向众儿童实施保育和教育,促进每一个儿童全面、和谐、自由的发展。其基本价值取向是:以人为本,尊重儿童的人格和价值,发挥儿童的能动性、积极性,培养创造性和自信心;教育要注重个体差异,提倡个性化教学。
就学前教育的角度来理解,基层幼儿园的功能主要体现在:养育和教育两大方面:
1、养育。对学龄前儿童而言,他们的日常生活能力、自制能力都比较弱,需要一些特定的生活服务人员来管理他们的日常生活以及健康,也就是幼儿园所谓的生活老师或保育员,一般由营养、保健、卫生、安全教育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或技能为幼儿园服务,他们肩负着幼儿园儿童生活习惯养成、生理卫生、营养、安全防范等方面的教育责任。
2、教育。对学龄前儿童而言,他们是无约束力、注意力不持久的,缺乏良好的意志品质和自尊、自信、自控精神,缺乏明确的学习目的和正确的学习态度,缺乏勤奋、刻苦、精细、沉着、严谨的学习方法,同时也缺乏良好的社会活动能力和正确处理问题的能力,而他们正是通过幼儿园系统的教育来得到上述各方面的能力。教育方式是全方位的:有专门的班级课程、户外活动、游戏活动、社会实践活动以及个别化教育活动等同时采取指导、教学、辅导、管理相结合的方法,以达到期望的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