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证处在哪里?
我们知道,人们日常生活或者一些重要的事情,一般都要有第三方来进行公正,而第三方一般就是公证处,而我们一个城市里一般会设很多公证处的,人们办理公证事项的时候,是需要选择好公证处的。那么,西安市公证处在哪里呢?
西安市公证处,成立于1980年10月,是经陕西省司法厅批准设立并依法进行民事法律监督的专业性法律服务机构,是国家授权行使公证职能的法定机构。我处独立行使公证职权,按照法律法规和公证章程的规定,公证事项全部实行公开受理、公开审核、公开出具公证法律文书的制度,为下面的文章标题写一篇中等长度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隶属于某一行政领域或者行政职能部门,独立行使公证职权,承担民事责任的特殊的事业单位。”。
第二十二条规定:“办理公证,应当由当事人自愿申请,申请人相当于行政主体、事业单位、农村乡民(居民)小组的,由其所在的单位或者乡民(居民)小组代表其提出申请。委托他人公证的,必须向代理人出具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委托事项和权限。代为转交申请书的,应当在转交委托书书中注明转交理由。”。
第二十三条规定:“审查、验证证明材料,应当由二人进行,一人负责验证,另一人负责记载。涉及财产关系的,应当对相关财产进行保全。”。
依据上述规定,我处在受理公民个人办理遗嘱公证及继承人继承权公证时,申请人称被继承人(死者)与申请人之间有亲属关系,但未提交证据予以证明的,我处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相关规定,要求其提交证据,以防虚假诉讼。
公证处在办一件公证事项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等法律、法规,遵守《陕西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
办公地点:西安市南五台森林环山公路西500米
乘车路线:市区乘坐101、102、103、204、215、223、318、323、504、509、600、603、605、606、610、701路公交车,至塔凹或北石桥站下,西行500米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