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属于朝阳行业吗?
环保属于朝阳行业吗?
自18世纪60年代工业革命以来,人类在享受机械化带来的高效率的同时,也随之付出了沉重的环境代价。大量的工业废物、生活废物堆满废物处理场所,气味难闻、有毒有害的物质四处散播,使得地球上的空气、森林、河流、海洋、土地等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人类经历了工业文明给自身带来的空前灾难后,对自身生存环境及健康的高度关注,促使人们以法律和制度的形式来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空间和环境。1972年6月的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提出了“保护人类环境”议决案,并确定了环境保护与国际和平与安全相联系,奠定了环境与发展问题的宪法意识,要求各国政府把环境保护列为国策,环境问题成为与政治、经济与社会一并受重视的领域。
1992年6月巴西里约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了包括《21世纪议程》在内的《环境与发展内罗毕原则》。指出“对于各国政府和人民来说,环境保护是长期投资,而不是一项一次性任务”,“各国应该采取措施,加强同其他国家开展环境合作,将之作为国际社会相互依存日益加深和各国共同利益日益突出的表现”,“各国应保护和提高生活水准,同时实现环境与发展双优格局”。为下21世纪环境保护工作制定了奋斗目标和中国道路。为下的环境保护及可持续发展工作提供了纲领和指南。
国际环保合作内容
1)利用多双边和多边国际经贸联系,在贸易、支付和信贷方面加强环保合作。70年代中期,一些发达国家开始将环保作为与发展中国家搞补偿性贸易的“新产品和新领域”。8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和有关国际组织建立了多种形式的联合研究基金,推动发展中国家的环保合作。
2)保护跨国界的污染敏感区和天然、旅游保护区。20世纪70年代后期,受英国海盗事件刺激,各国开始重视“海洋环境的保护和恢复”。1979年《欧洲环境保护系统》的建立,开始了“全球性海洋法的建造”。80年代初,日本建立了以“国立公园”为核心的保护体系,对公众进行环境教育,对资源进行有效管理和用途规划。
3)建立和健全各国的环保法治体系和环保机构。自从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国际法律环境革新”以来,不少国家着手进行环境立法和环保机构现代化。1983年,法国总统密特朗在庆祝世界环保大会召开一万名支持者集会时宣布,把“建立民主的环境保护机构”作为其政府新的“公共计划”的首要任务。
4)实施环境教育与环保宣传运动。开展环境教育和宣传运动,成为各国一项重要的“基本国策”。日本于1971年率先开展这项活动,1981年法国国民议会制订环境保护基本法的同时颁布《关于推动环境教育的基本方针》,许多国家把环境教育列为学校正式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