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怎么贷款?
信用社贷款程序和需提供的资料
1、借款人申请借款,应向信用社书面提出,说明借款的种类、数额、期限、用途、抵押担保情况、还本付息计划等;
2、信用社收到申请借款单位和个人的申请后,要认真审查。主要审查申请人是否属于规定的现款服务对象,申请借款是否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借款用途是否正确合理,借款数额、期限和还款计划是否同生产经营周期相一致,以及是否具有按期归还本金和利息的能力,有无一定的物质经济基础和抵押物品(保证人)等;
3、信用社经过审查,认为申请人符合贷款条件的,应当在合理的时限内作出贷与不贷、贷多贷少、贷款期限及抵押担保等决定,并及时告知申请人;不予贷款的,应当明确理由,并退回申请借款的文件等资料;在作出是否决定贷款前,申请人不得将申请文件转借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也不得用于申请文件规定以外的其他用途。
4、经审查同意发放的贷款,由信用社与申请人签订贷款合同。对不按贷款合同规定履行义务的,在合同期内,信用社可以按规定加收罚息,到期后可以依法追偿,并取消其申请新贷款的资格。
信用社是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独立企业法人,实行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担风险。其业务接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的领导、管理、稽核和监督。
信用社的存款、贷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按照风益与风险、成本与效益、资金供求情况以及管理、约束机制等情况,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