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旷课多少节会开除?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予退学告之处分(作自动退学处理):
1、每学年,无故累计旷课超过72学时的;
2、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四周)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
3、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不能继续在校学习的;
4、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培养活动的;
5、本人申请退学的。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应给记留级处分:
(一)每学年,无故累计旷课56-72学时的(记为留级一年)。
(二)学年考试不及格课程学分累积,理工类二年级达到或超过20学分、其它年级达到或超过25学分的(记为留级一年);非理工类二年级达到或超过18学分、其它年级达到或超过22学分的(记为留级一年)。
(四)学年内,操行得分累计低于35分(记为留级一年)者。
上述二、三项同时符合者,只记一次留级处分。学生在一学年内受到两次留级处分,则给记降级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