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扩建怎么查处?
我家房子是1972年的,当时只有二层楼房高(现在看很低了) 由于地势原因(西低东高) 在七十年代末80年初 经有关部门同意加盖第三层和阁楼 现在第三层的窗户都封上了 但中间有一扇门可以打开 从外面看是一间房间的 里面的窗子有防盗网 现在想把这个门打开 成为开放式的空间 请问有什么危险没有啊? 请专家帮我分析一下可行否!! 谢谢啦~~~~~~~~~ 我家在六楼哦~ 一共七层
补充一下哈 我们这里是老式公房 每家的结构都是一样一样的....而且我们这里的外墙基本都没人敢动滴~~~~~~~~ 因为外墙是公用的嘛~~~~ 所以我想应该不是违章建筑吧? -_-!我承认我比较小白。。。 另外,我是上海这边的居民哦~~~~
各位网友好!我在网上查了一下,好像说1979年以前的房子都可以拆改墙体?是不是这样的呀?还有没有更好的方法呢?我的目的就是把中间的隔墙给砸了 把客厅变大点!! 请各位大侠帮帮忙咯。。。。。。
回答如下: 你家房屋如果属公房性质,在加建时应当经过批准方可施工。根据建设部《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于已经形成事实上的公共部位的建筑,业主无权自行改变其用途或拆除。
你可将原施工图纸找出来与现在的情况对照分析下是否属实;如确实是当初设计时的结构需要,且确实已形成一定的使用功能,可不必理会相关执法部门的要求,毕竟当初的设计图纸和建造程序都没有违反当时的法律法规规定,除非政府对原设计有新的要求或者规划调整另有考虑,否则,相关政府部门不得阻止你的合法行为。
但是,出于对房屋整体结构和安全的考虑以及邻里关系的协调,建议你最好能就此事跟邻居们协商一致后再进行下一步行动为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