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底薪多少2016?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每月最高工作天数为20.83天,每天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累计工作不超过40小时(1995年以前是44小时)。 超过部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在工作日加班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加班工资;双休日加班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二百的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加班工资。 根据上述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员工工作时间,并且确定合理的加班费计算方法。 但是,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额外的工作的时间应另行支付劳动报酬。
企业还可以参考以下方式确定合理的加班费计算方式: (1) 协商一致原则。企业可以通过与职工进行平等协商,就加班时间和加班工资标准进行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约定工作中超时工作的补偿方式和金额。
(2) 有奖有罚原则。对于因工作原因造成的企业损失,根据损失大小合理地给予处罚;对于超额完成的工作任务,可依据事先约定的奖励方法给予其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