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回购会减资么?
需要区分是否发生法定减资的情形,即公司是否需要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由此可知,如果公司进行减资时需要履行通知义务和公告义务的,则有可能存在因未及时通知和公告致使债权不能实现的风险;如果公司不存在上述法定减资情形,则无需减少注册资本,也就不存在导致公司资产减少的后果。判断股份回购是否会使得公司资本减少,就要看是否有导致公司减资的法定事由出现。 通常情况下,公司以货币方式回购其股份并将该股份予以注销的情况下会导致公司的注册资本减少,而以非货币方式(如以固定资产、银行存款等)回购其股份的一般不会造成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关键要看公司是以何种财产作为支付手段。如果是将公司的货币资金用于购买股东持有的股票并立即予以注销,这就会引起股本数量的降低,进而导致公司资本的减少;但如果是以其他财产来支付,那么就不会导致公司资本的减少。 举例说明,某上市公司总股本是10亿股,其中流通股8亿元,非流通股2亿元。现总经理以8亿元购买了第一大股东所持的5000万股(占流通股的5%),并对该部分股份予以注销,则会引起股本的缩减,从而造成公司资本的减少。但如果该总经理是以2亿元的银行存款、3亿元的固定资产来购买该5000万股的话,尽管也导致总市值下降,但并不会引起公司资本的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