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行业有进项税率吗?
据财税[2016]140号文件的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金融业取得的下列利息收入,可选择使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国家助学贷款,国债、地方政府债,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干部职工个人办理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业务,外汇管理部门在从事国家外汇储备经营过程中, 办理的外汇资金存贷款和货币兑换业务,2016年1月1日前签署的,规定了固定资产承诺贷款的。
也就是说,除上述规定的利息收入外,其他利息收入应当采用6%的进度税率来计算缴纳增值税。需要注意的是,对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36个月内不得变更为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对于金融业的纳税人,无论是采用什么方法计税,向贷款方支付的包括同业存贷、拆借、金融机构间的返还不良贷款等银行利息,以及其他单位的借款利息,均可凭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可从销项税额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