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团贷款和联合贷款区别?
银团贷款是在辛迪加银行(Syndicate bank)制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国际大额信贷的融资工具。一家辛迪加银行往往与某些专业的咨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律师事务所等保持经常性的业务关系,但它们之间没有任何组织上的联系,只是互为提供信息和资信服务。
当某家银行接到一笔超出自己放款能力或者风险承担能力的巨额贷款业务时,就根据咨询公司的咨询意见,将该项目向与它常有业务关系的若干家银行或者金融机构进行推荐,将大额贷款分割成若干部分,分别贷给同一申请人。这种联合放款的业务就称为辛迪加贷款。辛迪加贷款在七、八十年代发展成为银团贷款。
银团贷款与辛迪加贷款有共同之处,都是几个银行和金融机构向同一申请人联合提供资金,但银团贷款的规模和组织要比辛迪加贷款大和严密得多,因为,这时申请人的项目更大,贷款额度也大,不仅有本国的银行金融机构参加,更需要有外国的银行和金融机构参加。在这种情况下,贷款银行和金融机构不是仅凭某家辛迪加银行的推荐就作出贷款决策,而是需要一家在所有成员中信誉度高和具有组织能力的银行,出面组织讨论,聘请一家独立的咨询机构提出一个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资信评估,并且制定一份有约束力的贷款条款清单。在贷款条款清单确定之后,贷款成员就组织成为一家银团,正式与申请人签订贷款协议。
银团贷款的组织者一般是一家实力较强的国际银行,它在与申请人签订的贷款协议中,要承担协调银行和金融机构成员的义务以及处理日常事务的义务,以确保贷款的正常进行,这家组织者在银团贷款中称牵头银行。
银团贷款协议签订以后,参加银团的成员按照贷款协议规定的进度将款项交给牵头银行,由它向申请人支付。牵头银行在向申请人支付贷款的时候,要收取一定手续费,支付金额要减去手续费的金额。牵头银行在贷款存续期内要承担代理银行职能。代理银行按照牵头银行的指示直接向申请人提供贷款,它也要向牵头银行支付一定的手续费。所以,申请人实际获得的贷款金额要比银团贷款协议中规定的贷款金额少牵头银行和代理银行所收取的手续费。
根据1997年的统计,国际上组织银团最大的三行依次是日本三和银行、美国花旗银行和德国德意志银行。此外,还有瑞士信贷银行、美国银行和日本第一劝业银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