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亏损能结转几年?
1、企业的亏损,不能无限期延续,要结转到以后年度,用以后的利润弥补亏损;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 下列亏损,准予弥补:
(一)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亏损;
(二)企业发生经营亏损,依法扣除所得税后,由投资者承担的亏损;
(三)企业发生营业外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亏损。 第四十五条 ……
企业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当年的盈利中抵补,但抵补金额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盈利总额。 企业因以前年度发生亏损而多缴的税款,可以自盈利之日起90日内请求退还,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纳税人变更申请之日起30日内办理。 对申请退税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和有关资料进行审查,并实地查证核实。 …… 2、但是,企业亏损的结转年限最长不能超过5年!超过5年的亏损,不得再用以后的利润来弥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2006〕78号,第六条规定 “房地产公司开发项目的纳税评估期限为该开发项目全部竣工且销售完毕之日起第45个日历年度。” 第七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完工是指开发项目已经竣工验收,各项财产权已向购买方转移;销售完毕是指销售收入实现,各项财产权已转移给购买方。” 由此看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亏损,只能结转45个日历年度,超过部分就要交纳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