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乡村龙头企业?
“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这是国家为扶持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而实施的一项工程,入选的合作社受到中央的政策支持、财政支持和信贷支持。同时这些示范社还要接受国家的监督检查。 获得该项荣誉需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在登记机关办理了登记;
2.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经营模式和创新能力强,具有较强的辐射和带动力;
3.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规范,年度审计和财务报表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验或经审验但连续六年以上未出现亏损;
4.信用纪录良好,未被列入不良信用记录;
5.社会认可程度较高,群众满意度较高。
乡村龙头企业主要以农产品(5.450, 0.07, 1.29%)生产、加工流通为主,有强大的核心竞争力和产业带动力,是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主导力量和主导形式,发挥着骨干和引擎作用 , 因此 , 也把乡村龙头企业称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乡村龙头企业带动能力大、影响广,在农村经济发展的各产业带中,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它是连接农业与工业、城市与农村、国际与国内市场的桥梁和纽带,是吸纳农民就业的重要渠道,是提高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
农产品加工业与生产、流通、消费密切相关,在促进农业生产和农产品流通、满足产品消费、增加农民收入和繁荣经济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是覆盖面宽、综合性强的优势产业,涉及粮食、蔬菜、果品、畜禽、水产、棉花、糖料、桑蚕、花卉、中药材等诸多门类,拥有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以及主食加工等广泛领域。
乡村龙头企业从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出发,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农业产业化的需要,遵循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按照市场配置资源的要求,把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纳入到市场机制中运行,形成一个高效、有序的经济联合体,推进农业及农村经济向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