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年报异常如何解决?
一、企业年报出现异常,应该尽快处理 企业的工商年报又称企业年报,是指工商部门向社会公布登记注册相关企业信息的年度报告。企业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年内通过相关网站申报参加企业年报,并应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填报上一年度报告,2017年起实行网上公示和报送书面材料并存的方式。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报告下列事项:(一)企业名称;(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四)住所(经营场所地址);(五)注册资本(出资额);(六)实收资本(实际缴付注册资本数额);(七)企业类型;(八)经营范围;(九)经营期限(设立日期);(十)注销登记情况说明;(十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信息;(十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信息;” 企业逾期不进行年报的,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供公众查阅。同时,信用不良将受到各个金融部门的重视,可能会直接影响公司的各种贷款申请。
二、如何消除经营异常状态 企业异常状态的消除分两种情形: 一种是因未按时履行年报义务被工商局列出的,这种情况比较简单,只要补报未报的年度的年报即可,通常不会有罚款,具体视当地工商局的处罚决定而定; 另一种是工商局在检查的过程中,发现企业有偷税漏税等行为的,除补报年报外,还要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责任。
企业出现了年报异常的情况,一定要尽早处理,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