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投资金融资产是什么?
“可投资金融资产”这个概念是国际会计准则中提到的,指企业持有的金融资产,这些金融资产具有市场性(能够用价格来进行计量)且适合进行长期投资,包括股票、债券等。 而“不可投资金融资产”主要指的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这两类金融资产的主要区别就是在公允价值的计量的时点上不同。
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而言,其公允价值在购入或者衍生金融资产时就已经确认了,所以在资产负债表日,只要再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就能得到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是在发生减值或升值时才予以确认,所以它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在不同时点是不可能完全一致的。
从上述定义我们可以得出,“可投资金融资产”实际上包含了“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但这仅仅是从概念上进行界定,如果从实质角度进行界定时,“可投资金融资产”就不仅仅包含上述两种类型的金融资产了,还应当包括其他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定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的其他经营性资产。因为这部分资产也符合可投资金融资产的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