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行业协会如何脱钩?
根据中发[2015]38号文件,脱钩的总体要求是:各业务主管单位对负责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全面梳理,提出脱钩总体计划。成熟一个,推出一个。鼓励先行先试,有序推进。
《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局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全国性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工作目标分两批进行,并明确了脱钩试点 的范围、试点任务。脱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初步实现“五分离、五规范”,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果。
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后,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及民政部等八部门《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的实施方案(试行)》精神,采取以下解决措施:
(一)解决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两个脱不开”问题。采取综合措施,解决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后“一收就死、一放就乱”、“不愿脱、脱不了”、“政府脱钩不脱手、协会小马拉大车”的矛盾。着力消除协会商会对政府主管部门人、财、物等方面的高度依赖。大力推动协会商会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强化服务功能,激发内生活力,在机构、职能、人员等方面引入竞争机制,提升自我生存和发展能力,防止行政化、“空壳化”倾向。完善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体制,防止“一放就乱”。
(二)解决协会商会脱钩后党建工作缺失问题。明确由各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统一领导,实行兜底管理,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其党建工作。
(三)解决协会商会脱钩后政府购买服务不足问题。推动政府相关部门转变管理方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通过政府授权、政府购买服务等转变现有政府管理方式,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发展。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和社会组织承接能力评估等制度。健全政府向协会商会授权和购买服务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绩效管理,提高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