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出资人是董事吗?
从法律意义上说,不是。 董事会是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而股东(大)会的权力来源于公司法、合伙企业法或章程的约定;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是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的,对董事会负责;监事会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简单来说就是,投资人与董事会之间有委托授权关系,但是不存在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如果存在这种关系的话,那就成了股东会或者合伙人直接进行经营管理了,而不是由董事会来执行。
但实践中,很多时候会把投资者个人和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赋予给某个人,这个人就会同时拥有投资人及公司法定代表人两个身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37条规定:“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并提交新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及其复印件”。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无须提交新的居民身份证),此时,这个个人就同时也是董事了,因为法定代表人一定是董事会成员(公司法第四十五条:“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由董事会成员共同担任经理。),而董事长则是全体董事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