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e贷申请贷款要多久?
近日,市民刘女士想通过“农e贷”申请一笔信用消费贷款,用于购买家人生日蛋糕。但当她上传相关资料后却发现,审批步骤已经走完,贷款却迟迟没有放款。记者从烟台银保监局了解到,“农e贷”系中国农业银行推出的“互联网+信贷”普惠金融服务,在烟台市共有9家银行网点开展业务。今年6月,有市民反映,“农e贷”app放款进度显示贷款资金已到账,但实际并未收到贷款。对此,记者进行了调查。
过程:提交贷款申请 20多天未放款
7月7日,记者打开“农e贷”APP看到,在“我的贷款”栏目下,一共显示5笔待放款贷款记录,剩余放款时间从7月2日至20天之后不等。刘女士贷款购买生日蛋糕的这一笔,剩余放款时间显示为“预计8月1日”。记者注意到,在刘女士贷款进度界面的下方,“业务档案”一栏,“贷款调查资料”盖有“烟山市支行”业务专用章,落款时间为6月22日。但在该页面“放款方式”一栏,却显示为“约定放款”。
记者注意到,无论是正在贷款的市民,还是已经办理成功得到贷款的市民,均可登录“农e贷”APP,查询详细贷款信息。在该页面,记者见到了刘女士的贷款合同。其中,合同贷款金额一栏,正是她所申请购买的1万元“8岁宝宝蛋糕”;贷款期限一栏为6个月;借款执行利率一栏显示“6.8‰”,即年利率为8.16%;还款方式一栏,除第四个月需要偿还1557.69元外,剩余两个月仅需偿还1558元,最终到期日均为8月1日。
刘先生在“农e贷”贷款5万元购置新车,也通过“农e贷”APP查询到了详细借贷信息。记者注意到,他在“我承诺”一栏,勾选了“本人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若有虚假,一切法律责任由我承担”,但合同上并没有签署日期,而在合同生效期一栏,是打印的现在时间。在贷款要素一栏,贷款起止日期为7月29日至2023年7月29日;年利率6.8‰;还款方式采用按月还息,一次性还本;抵押(保证)人及担保物情况一栏为空白。
原因:合规性审查不够 未能及时放款
中国农业大学金融研究院副院长赵宁表示,“互联网+信贷”是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对客户信息进行整合,优化客户评价指标,对客户进行综合评价,提升信贷流程的效率和信用风险管理能力。但银行要正确处理好精准营销与合规经营的关系,加强风险管控,在业务拓展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职业操守,坚持“诚信报国、履行责任、珍惜信用、服务三农”的宗旨,不轻信、不夸大数据实力,不夸大、不完美宣传贷款产品;注重对个人隐私的保护,不得获取与申请贷款无关的个人信息;对收集到的客户个人资料,应严格保密。
据业内人士介绍,“农e贷”在审批市民贷款过程中,需要评估用户信誉资质,并依托网上信息系统采集用户信息,在收集用户信息时要注意合规性,在进行评估用户资质时,要根据用户实际情况认真核实,保障用户利益。在审核确认用户贷还款能力,保证放款安全并且符合信贷业务流程基础上,及时为用户办理贷款。
对此,烟台银保监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解释说,“农e贷”业务自2020年4月开始在中国农业银行烟台分行各营业网点推广,其间未出现重大信贷风险。今年上半年,针对“农e贷”市民反应的贷款未发放问题,中国农业银行烟台分行于6月底完成相关数据的清零工作,对23户未放款客户予以取消,其中8户已分别向客户进行了退款。对于余下15户申请,银行将重新开展尽职调查,确认是否符合授信条件,对不符合条件的客户,作取消授信处理;对符合条件的客户,将在完善资料后抓紧放款。“下一步,我们将举一反三,督促辖内银行加强监督管理、合规经营。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金融机构,我们将依法予以监管处罚。”
提醒:及时公布信息 要防止过度授信
针对此事,记者向中国农业银行烟台分行相关人员进行核实。对方表示,“农e贷”全名为“中国农业银行e贷”,是中国农业银行推出的移动端个人在线信用消费贷款产品,是银行面向个人客户提供的新零售金融信息服务平台。申请该贷款的前提条件为:持有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农业银行信用卡且信用良好。e贷产品包括信e贷、农e贷、快e贷、驿e贷等。记者同时了解到,目前该业务“日成交额”可达数百万元。
“农e贷”作为纯信用贷款,无需抵押、担保,快速便捷,精准实时的满足广大农户的融资需求。但与此同时,也存在不少负面影响。一位不愿具名的银行工作人员透露,从2013年左右开始,中央11部门就开始联合进行遏制“套路贷”、严厉打击非法高利贷专项活动,明确提高非法高利贷的入罪标准。在此背景下,农商行、村镇银行等基层网点的贷款人员,为牟取更多的业务收入,往往会越过规定,对资质好的农民降低甚至免除抵押、担保要求,“农e贷”即在其中。
“‘农e贷’等无抵押贷款产品虽然较有抵押贷款产品贷款门槛低,将更多的农民纳入到贷款范围内,但盲目扩大信贷业务,也使得信用风险显著上升。”上述银行工作人员表示,近年来,银行信贷业务不断向小微企业、三农客户倾斜,风险不断叠加。在此背景下,还需银行不断夯实风控基础,同时加大对工作人员尽职调查的培训力度,及时发现并纠正业务操作中可能存在的种种不良行为;各级监管机构也要对银行工作人员行为实时监管,避免银行侵害普通投资者利益。
对此,赵宁建议,银行对农民授信前应全面调查了解农户的基本情况,特别是要调查了解种植户或养殖户的生产经营流程、盈利模式,调查对其行业及市场的了解程度,判断未来获取盈利的预期是否合理,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系统性风险等。对了解清楚的,可以对其综合贷款需求进行合理性评估,适度授信,防止过度授信。对存在风险的,应予以拒绝,避免信贷风险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