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并涉及哪些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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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增值税。 企业兼并中的被兼并企业将其资产作为存货出售给兼并方,应交纳增值税;若被认定为债务重组的,还需交纳所得税。

2、土地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应缴纳土增税。但根据财税[2009]59号第六条的规定,对于企业改制、法人股东变更、新设企业吸收合并以及新设企业购买债权等情形下,对原企业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不再征收土地增值税。

3、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权(股份)转让行为所取得的收入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 被兼并企业作为转让方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兼并方作为受让方,如果符合税法规定的免税条件则可予以免征企业所得税,否则须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4、印花税 对企业签订的财产租赁合同、借款合同和其他有偿合同,应按合同约定金额计算纳税,产权转移书据按照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营业账簿记载资金的账面金额,按千分之四贴花。需要注意的是,根据财税〔2008〕137号文件第二条的规定,金融机构用于经营贷款和项目贷款的借据,无论是否载明借款人或抵押人名称,该借据均应作为应税凭证,由办理贷款手续的金融机构缴纳印花税。

赵俪珏赵俪珏优质答主

企业进行合并重组,常常涉及到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的申报缴纳。

企业所得税,合并重组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可暂不确认所得,递延至处置时确认所得。否则应按一般性税务处理确认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合并,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被投资、合并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契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自愿聊会为一个公司,且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合并后公司承受原合并各方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印花税,新设的或合并后的企业改变原来的名称,其新启用的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凡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其他账簿按5元/件贴花。

增值税,将货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合并方,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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