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8个月能离婚吗?
可以协议或起诉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宣告离婚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八十二条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婚姻关系的效力发生争议的,由人民法院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八十三条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所得的工资、奖金以及其他各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书面约定外,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夫妻共有财产时,应当征得对方同意。 因此,如果夫妻间没有特殊约定的,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是无效的。